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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灌装机灌充系统,包括待灌装的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灭火器通过管路和 灌装泵连接灭火剂瓶组和氮气瓶组,连接灭火剂瓶组的地一管路上设置地一电磁阀和止回 阀,连接氮气瓶组的第二管路上设置第二电磁阀和止回阀,所述的地一电磁阀和第二电磁 阀分别由地一控制器控制,所述的地一管路和第二管路汇总至第三管路连接至灭火器,所 述的第三管路上设置压力表和压力传感器,所述的压力表和压力传感器连接地一控制器。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灭火器灌装机灌充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称重传感器,所述的 灭火器安装在称重传感器上,所述的称重传感器与第二控制器连接。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灭火器灌装机灌充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地一管路上还设置 隔膜泵。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灭火器灌装机灌充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管路上还设 置氮气减压阀。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灭火器灌装机灌充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灭火剂瓶组的出口 设置泡沫液控制阀,所述的泡沫液控制阀与隔膜泵之间的管路上设置冲洗口。
6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灭火器灌装机灌充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灭火剂瓶组的入口设 置加液口。
灭火器灌装机灌充系统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灭火器灌装机灌充系统。 背景技术基于正压发泡技术(CAF)的水基型灭火器是一种新型高效灭火器。该灭火器内装 高效AFFF水成膜抗溶泡沫灭火剂和氮气。除具有氟蛋白泡沫灭火器的显著特点外,它能扑 灭可燃固体、液体的初期火灾,更多用于扑救石及石化产品等物质的火灾。该灭火器具有 操作简单、灭火效率高、使用时不需倒置、有效期长、抗复燃、双重灭火等优点,是竹木类、织 物以及油类物质的开发加工、储运等场所的消防必备品,并广泛应用于油田、油库、轮船、工 厂、商店等场所。
当灭火剂通过泡沫发生器 时,与扰流装置撞击后形成泡沫混合液水雾再通过一定量的压缩气体发泡,产生了均匀、细 腻、稳定的高气化和高能量的泡沫,不仅能够很好地吸收热量、渗透、湿润和覆盖保护燃烧 物料,而且灭火速度快、用量少、环保、高效,适用的温度范围广,可用于零下20摄氏度 的环境中。但是上述的灭火器的充装过程繁琐,需先充装泡沫灭火剂,后进行充装氮气,对 灭火器内进行分步充装,使充装灭火剂重量和压力的控制较为复杂,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灭火器灌装机灌充系统,对灭 火器分步自动化充装,节省人力、防止灭火器充装过快,损坏内部关键部件。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灭火器灌装机灌充系统,包括待灌 装的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灭火器通过管路和灌装泵连接灭火剂瓶组和氮气瓶组,连 接灭火剂瓶组的地一管路上设置地一电磁阀和止回阀,连接氮气瓶组的第二管路上设置第 二电磁阀和止回阀,所述的地一电磁阀和第二电磁阀分别由地一控制器控制,所述的地一 管路和第二管路汇总至第三管路连接至灭火器,所述的第三管路上设置压力表和压力传感 器,所述的压力表和压力传感器连接地一控制器。还包括称重传感器,所述的灭火器安装在称重传感器上,所述的称重传感器与第 二控制器连接。所述的地一管路上还设置隔膜泵。所述的第二管路上还设置氮气减压阀。所述的灭火剂瓶组的出口设置泡沫液控制阀,所述的泡沫液控制阀与隔膜泵之间 的管路上设置冲洗口。所述灭火剂瓶组的入口设置加液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 .按顺序控制灭火剂充装和增压氮气充装,控制流量和增压速度,防止灭火器充 装过快,损坏内部关键部件。2、充装至既定重量和压力后自动停止,可以进行补偿调整。3、充气管路和充液管路一体集成,实现自动化充装,减少人工费用。 附图说明图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案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如图1所示,一种灭火器灌装机灌充系统,包括待灌装的灭火器1,灭火器通过管路和灌装 泵连接灭火剂瓶组和氮气瓶组,连接灭火剂瓶组的地一管路上设置地一电磁阀和止回 阀,连接氮气瓶组的第二管路上设置第二电磁阀和止回阀,所述的地一电磁阀和第二电磁 阀分别由地一控制器控制,地一管路和第二管路汇总至第三管路连接至灭火器,第三管路 上设置压力表和压力传感器,压力表和压力传感器连接地一控制器。还包括称重传感器,灭火器安装在称重传感器上,称重传感器与第二控制器连 接。地一管路上还设置隔膜泵。第二管路上还设置氮气减压阀。灭火剂瓶组的出口设置 泡沫液控制阀,泡沫液控制阀与隔膜泵之间的管路上设置冲洗口。灭火剂瓶组的入口 设置加液口。本实用新型先充装灭火剂,后充装增压气体,填充过程中均通过压力传感器、压力 表和称重传感器检测,当全部充装完成后,灌充系统切断灭火剂和氮气供给管路,断开灭火 器和灌充设系统的连接,完成后续工序。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 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 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